淮南师范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

发布者:美术与设计学院发布时间:2022-12-17浏览次数:62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有关文件的通知》(皖教秘师函〔2022〕9号)的要求,推进我校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建立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施师范类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是完善教师资格制度的重要举措,旨在规范师范类专业建设,建立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提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提高师范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让真正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后备军,努力培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第三条 通过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的师范类本科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申请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第二章考核对象

第四条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三年级及以上师范生,可以报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具有我校正式学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所就读专业纳入免试认定范围。

第五条 根据自愿原则,纳入免试认定改革的师范类专业本科生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六条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包含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

第七条 培养过程性考核包含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教育实习实践和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四个方面。

(一)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

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加强师范生思想品德及师德教育,从理想信念、立德树人、师德准则、职业认同、关爱学生等多方面考核学生思想品德和师德素养。对于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记过及以上处分),实行一票否决。学生填写《淮南师范学院师范生思想品德情况及师德素养考核表》,由二级学院负责考核。

(二)教师教育课程学业

加强师范类专业建设和教师教育课程建设,全面考核教师教育课程学习情况,确保修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师教育必修课程,并全部通过相关考试或考核,达到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要求。各专业的教师教育课程见《淮南师范学院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教师教育课程汇总表》,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审核《淮南师范学院师范生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审核表》。

(三)教育实习实践

加强教育实习实践教学,通过教育见习、实习、研习等多种形式,全面考核教育实习实践情况,要求教育实习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学期,且教育实习手册填写完整,实习成绩为合格及以上。二级学院根据《淮南师范学院师范生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审核教育实习实践成绩。

(四)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

全面加强专业能力和教学技能培训,通过线上线下培训、教学观摩、案例教学、微课教学等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全面考核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确保达到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其中教师专业能力及技能系列培训课程,累计不少于36学时(教育部推荐的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不少于20课时)。学生填写《淮南师范学院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审核表》,二级学院审核。

第八条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由综合能力测试和教学能力测试两部分组成,两项测试均合格者视为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合格。

(一)综合能力测试

1.综合能力测试采用笔试形式,学校统一命题、统一组织《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笔试》。参照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2.测试内容。幼儿园教师资格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幼儿园)和《保教知识与能力》两部分;小学教师资格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小学)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两部分;中学(初中、高中)学科教师资格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中学)和《学科知识与能力》三部分。

3.综合能力测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50分。

4.综合能力测试成绩90分及以上为合格。对于已经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并且所有笔试科目均取得合格成绩的师范生,如其参加的笔试学段和科目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一致,认定为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合格。

(二)教学能力测试

1.教学能力测试采取面试形式,通过讲课、说课等方式考查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以及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水平。教学能力测试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类。

2.参加学校组织的顶岗支教(一学期以上)的师范生,经支教单位和教务处审核合格后,认定为教学能力测试合格。

3.在师范生技能竞赛中获校赛二等奖以上的师范生(校赛以上赛事为安徽省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长三角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田家炳杯”全国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可认定为教学能力测试合格,由二级学院审核、教务处负责审定。

4.教学能力测试由相关二级学院组织实施,结合教育实习验收环节一并实施,于教育实习环节结束后组织。

第九条 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都合格者,认定为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

第四章考核组织与实施

第十条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每年组织一次。培养过程性考核由教务处负责组织,相关二级学院具体实施。过程性考核四个方面考核均合格者,视为培养过程性考核合格。二级学院提交《淮南师范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表》和《淮南师范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结果汇总表》,培养过程性考核中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教育实习实践、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考核材料由二级学院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 师范生根据所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职业能力标准要求,按照教育部规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对应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自愿报名参加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第十二条 学校统一组织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命题专家包含校内外教师教育专家、一线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等组成,确保命题工作公平、公正、有序。根据考试标准和当次考试情况合理控制考核合格率,严格划定合格分数线。

第五章证书颁发

第十三条 证书颁发程序

(一)培养过程性考核与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均合格的学生名单,经培养学院审核,教务处核查,报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学校网页上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公示期满后,由教务处填报《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获得者人员信息表,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管理系统报送数据。

(三)报送的名单和信息,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由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统一制定样式制作和颁发,有效期3年。

第十四条 师范生在同一高等学校、同一学历层次学习期间,仅可获取一本《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

第十五条 《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是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依据,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学生主修专业的培养目标和专业一致。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第六章工作要求

第十六条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对提高我校师范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考核工作,加强过程管理。

第十七条 对随意扩大免试认定范围,为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或不按规定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或在免试认定改革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项,报请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负责解释。原《淮南师范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试行)》(校教学〔2022〕15号)同时废止。